少年抢劫挥刀刺瞎总经理眼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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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00:07 半岛晨报 | |||||||||
身份证显示其已满18周岁,因骨龄鉴定只有17.6周岁,法院从轻处罚 晨报讯(陈向真 首席记者王勇) 大白天入室抢劫,被发现后挥刀将被害人眼睛刺瞎。虽然身份证显示作案人年龄超过18周岁,但经过骨龄鉴定其实际年龄只有17.6周岁,因此法院一审对其从轻处罚。
安徽人钟某在大连一装修公司打工,2002年11月10日中午12时左右,利用装修的机会,他来到中山区某小区179号楼4楼大连某木业公司总经理周某家伺机盗窃。 钟某以为室内无人,不想周某正在家睡午觉,钟某翻箱倒柜的声音将卧室里的周某惊醒。见家里有人,钟某掏出随身带的刀逼住周某,让其交出家里的钱,周某无奈拿出1900元现金给钟。拿到钱,钟某用刀割断周某家的电话线,摘下周某手机电话卡,命令周站在原地不动,然后到其他房间继续翻找。 再次回到卧室,钟某与周某对峙,趁周某不备,挥刀朝其眼睛刺过去,然后夺路跑进周家卫生间。 周某眼睛被刺中,满脸是血,光着膀子忍痛冲出家门,一边从外面顶住门一边呼救。群众赶到后将周某送到医院,随后赶到的警方将钟某抓获。经法医鉴定,周某左眼因巩膜损伤失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