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光百万家产,伪造公章行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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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11:56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建法 实习生 付晶 记者 殷骏)做生意赔光父母百万家当后,竟伪造政府公章骗人钱财。前天,一诈骗他人32.5万元的男子,被建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万元。 31岁的江阴人杨罡,父母早年经营饭店,家产已逾百万。可这个纨绔子弟,利用父母的积蓄做生意,没多久就赔光本钱。后来连父母的4套房产,都被他赔个精光,迫使家人租房
于是,杨罡动起“歪脑筋”。2001年初,他以经商为名,在南京一些酒店长期包房,并包租高级轿车。两个月后,杨罡一掷千金的派头,赢得某饭店部门经理程某的信任。当年5月,杨罡花300元钱,在夫子庙一地摊私刻“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政府”和“河南省兰考县经济委员会”两枚假公章。在伪造“兰考县驻宁办事处”若干文件后,他摇身一变成了“干部”。不久,他以做生意缺资金为借口,从程某手中骗取19万元;接着,杨罡又骗走程某同事孙某1万元、蒋某12.5万元。当年10月,他逃离南京。 今年3月,杨罡在江阴被抓获。可骗来的32.5万元,已被挥霍一空。前天上午,此案在建邺区法院开庭审理。 杨罡没请辩护律师。穿着蓝色号服的他,面对法官,一开始还强装镇定。虽然他对检方的指控不持异议,可在自我辩护时,杨罡又表示其行为是借钱而不是诈骗,并没犯罪,一再要求法官从轻处理。法官不得不提醒杨罡,如认为自己无罪,就没必要申请从轻处理。 可仅有小学文化的杨罡,依旧难以理解法官的意思。被几次提醒后,他已完全没了开始时的口若悬河,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文化水平低,听不懂。” 昨天,杨罡的亲属都没到庭。而对被其害得流离失所的父母,杨罡也没表示任何歉意。 最后,杨罡因诈骗罪获刑12年,并处4万元罚金。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