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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出中药是个“闷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12:14 新闻晚报

  某医院不给处方受到病家质疑

  花了500多元钱买来中药,可医院只给了病人药,没有给处方。陈先生觉得这没有处方的药吃下去有点不放心。

  上星期,陈先生的妻子杨女士到杨树浦路一家自费医院看皮肤病。医生诊断后开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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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并直接在医院的药剂房配好药。30小包的中药要500多元,陈先生觉得很贵,便索要中药处方,然而开药的医生说处方是不给病人的,并且在病历卡上也只写了病情,没写处方。

  回家后,陈先生越想越纳闷,万一吃坏了都不知道吃的是什么东西。药还没吃,陈先生直接把药包拿到家附近的中药房询问了,一位老医生打开药包看了一番,说里面没什么贵重药材,只是些下火药,100元都不到。

  细想一番,陈先生觉得此事蹊跷:医院不给病人处方,一来吃出问题之后可以推卸责任,二来在价格方面也是“暗箱操作”。总之这种做法对他而言全无利处。

  记者向该医院问讯此事的时候,门诊部给出的说法却和陈先生的叙述有些出入。对方称:药方一式两份,一份医生留底,一份药方拿药。一般情况下病人来医院看病,就在这里抓药,所以并不需要处方。但如果病人有需要去别的地方抓药,或者别的原因需要处方,医院会给病人复印一份。陈先生如果需要,改天去要就是。而对于药物价格的问题,该部说医院药房的价格都是根据物价局规定定价的。

  该医院所属的杨浦区卫生局向记者表示:医院应该把处方开给病人。根据2002年9月起实施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就强调了病历书写中患者的知情权。处方作为病人知情权的一方面,完全应该被满足。更重要的是,根据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时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院一方举证治疗无过错),病历、处方等将成为影响事故鉴定和判决结果的重要法律依据。如果病人手中没有处方,到时必然更加被动。作者:晚报记者俞添实习生肖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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