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邮件运毒被邮局发现 长春一卖淫女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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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15: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9日电据新文化报报道,把冰毒片混在药材、衣物中从云南邮回长春,不料被公安机关发现。近日,卖淫女刘某以运输毒品罪,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报道,现年35岁的刘某曾因卖淫,于1995年6月1日被劳动教养二年。2004年2月,刘某和朋友张某(另案处理)从长春市前往云南省瑞丽市,张某向一个缅甸男子购买了人民币1
2004年3月18日,公安机关在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邮局将该邮件查获。经检验,刘某邮寄的3850粒冰毒片重量为347.5克,其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杨李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