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童商场电梯上摔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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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18:3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川)昨日,一名6岁男童在随家人逛商场时不慎从电梯摔下,致额部受伤,被缝了5针。导致孩子受伤的原因到底是家长监护不力,还是商场安全保护工作做得不够?双方各执一词。 据汪女士讲,昨日中午1时许,她和家人带着自己6岁的儿子毛毛(化名)在西安秋林公司吉祥村商场购物,他们在商场3楼电梯口附近选购衣物时,因商场放置在该处的花车挡住视线,因此毛毛跑开时她没看见,后毛毛不慎踩到正在向下运行的电梯,没有站稳从电梯上滚了下去,当即摔伤面部,血流不止。商场工作人员立即同她一起将毛毛送往附近的医院,最终毛毛额部被缝了5针。 汪女士认为,商场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因此希望商场能给一个满意的说法。虽然毛毛的外伤暂时得到了医治,但几天后涉及的诸如拆线、结疤等一些后续治疗事项还应该由商场承担,因此她向工作人员表示,希望他们能对此事写一个“条子”,一来明确双方责任,二来后续治疗也能找到人承担。 该商场副总经理杨鸣则认为,商场在电梯口处放置的花车并不会遮挡顾客行走的视线,而且商场在每一部电梯处都设置了“小孩乘电梯需家长陪同”的警示标识,当小孩摔伤时,电梯上没有其他顾客,不是由于人多拥堵或者电梯故障造成小孩摔倒,因此毛毛的家长存在监护不力的责任。出于人道主义和关心顾客的考虑,商场已经支付了毛毛300元医药费,因此商场无法满足汪女士要求出具“条子”的要求。她还表示,如果双方实在协商不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还没有协商出一致的处理意见。目前正是幼儿园、学校放暑假期间,记者提醒,孩子们随家长一起逛街购物时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而家长也一定要看好小孩,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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