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学生都成“阳光少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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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0:34 新华网 | |||||||||
网友:朱达志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教授近日在一个教育论坛上倡议,废除在学生还没有成熟时就将他们分为三六九等的“三好学生”评选制度,要相信每个学生都能成材,任何学生的进步都应该受到鼓励。
我们知道的是,这已不是顾教授第一次发出如此倡议了。而在此前,一些地区和一些学校就已开始着手对“三好学生”制度进行探索性改革,或者淡化“三好学生”称谓,甚至干脆取消本校的“三好学生”评选。譬如,深圳一所学校就停止了“三好学生”评选,取而代之的是一系列“个性化奖项”的评比。武汉市25中也在校内取消了“三好学生”制度,取而代之的是“阳光少年”评价制度,不论学习成绩好坏,不论是否“全面发展”,只要学生觉得自己身上有优点,哪怕只有一点点,哪怕只是某一个很小的方面,就都可以申报参评“阳光少年”。 正如顾明远教授所说,“三好学生”评选制度存在着很多弊端。评选“三好学生”和教育方针是相违背的。我们的教育方针是要使每个学生的身体、思想、学习三方面都好,而教育部、团中央1982年在有关“三好学生”评选的通知中提出的指标是,“三好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学生总数的5%-10%内。也就是说,大部分学生不能入选。难道好学生真的就只有那么几个“懂事”的、学习冒尖的“乖孩子”吗?这实际上使大多数学生的心理受到了伤害,而一些学生一旦被评上“三好”,就有择校等方面的特权,这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讲,是很不公平的。 现行的“三好学生”制度还分所谓“校三好”、“市三好”、“省三好”和“全国三好”等等级别,简直跟成人社会的某些荣誉称号(比如劳模)的评选机制别无二致。可以说,其中的弊端(尤其是在评选过程中的某些功利搀杂)不可谓不多,负面作用不可谓不大。这样的制度,非改革不可。 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具有独立意志和个性的“发光体”,每个学生都应该被激励和赏识,教育是让每一个人成功,而不是只让少数人成功。武汉市25中“阳光少年”的这种发展性评价模式改变了过去“三好学生”终结型的评选方式,变过去的被动性评价为学生自评的主动性评价,变单一评价为多元评价。而且“阳光少年”要求孩子们在学校要做好学生,在家里要做好孩子,在社区里要做好公民,让孩子们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关心、学会生存。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是我们这个社会不断进步的希望。要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用的建设人才,除了教给他们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外,还应该从小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使之从小树立现代公民意识。较之传统的“三好学生”,一些地区和学校的上述探索与做法,显然更具时代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