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高女生抢劫同窗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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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1:14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几名十七八岁的职高女学生发生矛盾后,竟然采用了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甚至还对同学实施了抢劫。记者今天上午9时30分从朝阳法院获悉,17岁的张某等6位职高学生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至12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1000元。 去年,北京某商贸职业技术学校女生孙某因故纠集张某、王某等5人,殴打同一所学校的16岁女生杨某。2003年8月15日,孙某等人再次预谋此事并欲行抢。当日下午2时,6人来
案件链接 今年6月7日,只因晚上隔壁同学对自己宿舍人说话声音大表示不满而敲墙,位于丰台区卢沟桥路的阳光中学一名初一学生和一名初二学生发生口角,其中,初一学生突然从身上抽出一把半尺长的西瓜刀砍了过去,初二学生的双臂被砍折。事发数日后,行凶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官解析 近年来,校园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日益增多,记者就其原因采访了朝阳法院原静法官。她说,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跟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缺失和法律意识薄弱有关。对于青少年来说,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首先必须保持冷静,必要时可以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但决不能采取暴力方式。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