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两灾民11个月领不到救济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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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2:09 三秦都市报 | |||||||||
国家有关政策明文规定,救灾款不能代领,但是西安市蓝田县普化镇的修房救济费不但让村上的会计代领了,而且,村上代领之后却迟迟不给灾民发放。去年下拨的救灾款,到今年汛期来临,两灾民整整等了11个月还领不到救灾款,记者采访时,该镇一位副镇长亲自出马,两灾民当场拿到救济费。 近日,蓝田县部分灾民向本报反映,都11个月过去了,普化镇还不给灾民发放去年的
随后,记者来到普化镇,据该镇主管民政的干事杨小英讲,按照该镇的有关会议决定,因害怕灾民将救济款领回去之后用在非灾后重建上,所以将这几户的救济款没有直接发放到灾民手中,而由该村的会计代领了。该镇党委胡书记也承认,救济款没有直接发放到灾民手中的做法是不对的。随后,胡书记指派该镇一位副镇长带着记者一起到罗圈村督促救济款的发放。 记者一行来到该村会计王东江家时,他提供了两张领条,上面写有陈定宽和党养生分别领取了救济款。村主任党宏远曾告诉王小虎说,让他们去领260元。他们觉得太少,没有领。少了的钱一部分是镇上来人吃饭,一部分是修了村上学校的厕所,所以让他们领260元。 随后,村党支部书记李先锋将剩余2个人的600元救济款拿上和记者一同来到王永宁家,当着记者和副镇长的面,李先锋将600元分发给王永宁和王小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