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办重罚4起中毒事件责任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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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2:1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张薇)上个月,北京发生了四起较为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昨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和市卫生局对这4起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单位作出了罚款吊证等严肃处理。 昨日下午,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办向社会公布了对4起中毒事件中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经查实,北京吴霜时装有限公司与湖北长安建筑公司食堂均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证,食堂加工面积均不足20平方米,无冷藏设施,工具、用具容器无生熟标志
回放 7月发生4起中毒事件 7月22日上午,房山区北京吴霜时装有限公司食堂从房山华龙市场购买了5.5公斤豆腐丝,在食堂常温存放。晚6时左右做成豆腐丝拌黄瓜给40名工人食用,结果23日凌晨陆续有35名工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呕吐、恶心等食物中毒症状。 7月22日凌晨,在房山施工的湖北长安建筑公司也出现了豆腐丝“中毒”事件。该公司食堂从窦店村订购了5公斤豆腐丝。当日晚7时左右,食堂将豆腐丝加工成黄瓜拌豆腐丝给30名民工食用。7月23日上午6时左右至9时,陆续有16名民工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呕吐、恶心等中毒症状。 事隔两天,天通苑中山实验学校暑假英语夏令营又发生师生中毒事件。7月25日,西城区新国人培训学校在昌平区天通苑中山实验学校举办的暑假英语夏令营活动中,共有45人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随后被送至天通苑汇仁医院就诊。 7月18日,朝阳区东大桥附近的“关东独一品”餐厅(营业执照名称:北京平顺发餐厅)发生12人食物中毒事件。经调查,该餐厅曾买过亚硝酸盐用做食物的保鲜和防腐,结果厨师误把亚硝酸盐当食盐使用,导致该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提示 五措施防食物中毒 信报讯(记者张薇)为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一再发生,北京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决定针对本市夏季食品安全状况的特点采取五大措施。 这些措施内容包括: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高发地点与高发人群尤其是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证照的办理情况等;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的储藏、加工、运输、制作等环节的规范性检查,强化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与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科学知识与法律法规的宣传,避免误食误用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强化辖区政府职责,充分发挥区县政府在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中的作用;市区两级食品安全办将继续协调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与频率,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案件,同时鼓励与支持合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