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钱包后报警卖淫女“自投罗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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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2:38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为找回自己的钱包,曹某情急之下报了案。警方在调查中却揪出曹某卖淫的事实。最终,卖淫女曹某与嫖娼者徐某双双落网。 8月6日晚11时许,曹某在网吧上网时与正在上网的徐某达成交易,商议好以800元的价格到徐某住处进行卖淫嫖娼行为,并约好在秀水街见面。
第二天早上,徐某为省下这800元,借故离开去上班了。曹某离开时发觉钱包没了,怀疑是徐某所为,于是报警。警方在讯问中,查出曹某卖淫的事实。 目前,警方对两人进行了治安拘留处罚。 作者:胡建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