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多取款监控录像是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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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4:2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平顶山讯日前,宝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宝丰县支行与被告王某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由王某返还原告现金4100元,至此,这起由于银行多支付给储户现金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诉讼终于画上了句号。 据了解,3月9日中午12时,中国农业银行宝丰县支行某储蓄所在照例进行交账核对时,发现现金少了5000元。储蓄所工作人员经过回忆,发现在当天上午9时办理的一笔取款200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开庭过程中,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宝丰县支行向法庭出示了3月9日该储蓄所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当天被告办理20000元取款时,所取现金中有100元票面两捆(每捆10000元),另外还有100元票面的50张,共计25000元。面对监控录像,被告无法否认不当得利的事实。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返还了4100现金,原告宝丰农行撤回了诉讼请求。 (记者 王纪元 通讯员 朱正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