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敲诈为买手机玩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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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5:3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肖凌)昨日本报报道的“3岁童走失4天有人借此诈亲属”消息引起读者关注,大家在期待对打电话敲诈者进行处理的同时,也关注着3岁半龙龙的下落。记者获悉,警方已对打电话的15岁少年作了相应处罚,同时有人提供线索说龙龙在铜川出现,目前其父已赴铜川。 龙龙的姨妈易女士说,寻找孩子被敲诈的事情见报后,许多人给他们打电话,有同情
“其实也有好心人,汇钱电话的前后,就有个铜川人用手机打电话说,8月8日晚在铜川一个公园附近见到一个小孩被一个男人领着,孩子一直在哭喊着‘我要妈妈’,怀疑是不是龙龙。”据易女士说,小外甥有个习惯,哭了或者不顺心时,喊出的第一句话百分之百是“我要妈妈!”这个线索让他们感觉很巧合,所以决定去铜川找一找。 下午6时许,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西影路派出所了解到,经连夜审查,那名打诈钱电话的15岁男孩说,这事儿纯粹是他一个人策划执行的,没有谁雇用他,那个“雇主”是他借用一个两年前已失去联系的四川朋友的形象捏造出来的。男孩说他看到《寻人启事》后,为了给自己筹到买手机、电动坦克等物的资金想出这个“办法”。之所以在现场警察询问时撒谎,是怕家里人骂他,才嫁祸给一个不知名的人。 因该男孩仅15岁,又诈骗未遂,属于“骗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警方对其处以200元治安处罚。 《寻人启事》引来敲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