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民警停止执行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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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5:3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延安讯(记者 贾学伟)8月8日,本报报道了洛川县公安局把犯罪嫌疑人当作“罪犯”一事,引起延安市公安局和洛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昨日上午,洛川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会,作出决定:开具《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的看守所民警李会芳停止执行职务,待岗6个月;看守所正副所长待岗;交口河派出所退还1万元赞助费。 洛川县公安局局长高毅介绍,7月15日,陈斌和林国香被释放时,看守所值班民警是副
高毅还表示,党委会决定交口河派出所将收取的1万元赞助费昨日退还明珠加油站,所长刘养清违规收取赞助费,被通报全局批评。 至于陈斌、林国香涉嫌伤害一案,高毅表示,现有的4方面证据表明,他们办这个案子没有错。现在洛川县检察院已经开始调查此案,如果将来证实公安局这个案子办得有问题,他们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责任人。 今后一个月内,洛川县公安局将开展“学业务、学法律、执法为民、严格执法”的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加强民警队伍建设,下大力气强化对民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民警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民警的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 莫名被抓糊里糊涂成“罪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