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型路口看清信号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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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6:06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李海记者潘国义)近日,交警一分局民警在执勤中发现,在二环路南三段银都路口与人南立交桥西口之间的“T”型路口上,大部分由西向东直行车辆(该“T”型路口无人行横道交叉)都能按照交通信号指示行驶,但仍有少部分直行车辆驾驶员遇红灯时,仍按照以往的思维模式继续违法通过路口,昨日下午,交警一分局一大队民警对该路口的此类违法行
交警一分局的民警在此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司机注意:《道法》明确规定,路口红灯亮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而以前的《道条》规定的“T型路口在无道路与交叉的情况下遇红灯,在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的规定已不再适用。因此驾驶员在通过此类路口时一定要注意严格按照路口信号灯指示行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