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冻两只罚款两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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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8:1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前晚7点,张先生致电本报称:在南京市雨花台对面的一超市里,自家孩子偷拿了两只果冻,被保安发现后,执意要罚款200元,并说是超市的规定。据张先生介绍,妻子为孩子买了散装果冻,称量时显示为5.3元钱,妻子拿起两只,凑成整5元,她将拿起的果冻递给孩子,吩咐他送回去,随后自己排队等候付款。但孩子在走出超市门口时被保安拦住,称其偷了超市果冻。张先生及其妻子赶到,解释了原因,并立即向超市道歉。但此时超市保安要其交罚款200元,说是等他们写一份含有事情经过的保证书,盖上居住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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