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旧货要“四项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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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8:13 海南日报 | |||||||||
到旧货市场“淘”物品该注意些啥,专业人士提醒买家要有“四项注意”。 一、注意购买“旧货”发生的诸如造成使用者伤害的问题。如果购买和出售均是公民个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损一方只能向生产厂家索赔,而不能由销售者与生产者负连带责任。因为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不适用“消法”,所以应避免从个人手中买“旧货”。
二、如果是从旧货商店购买“旧货”,要注意如何保障质量。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商家把“旧货”翻新充作合格新品,那么属于欺诈,消费者有权索赔;如果商家直接告诉消费者是“旧货”,即商品存在一定的瑕疵,但不具备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因素,那么属于履行了告知义务,可以免责任,此时消费者如要求维修则应付修理费。因此,购买“旧货”一定要注意商品的质量,最好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再购买,避免因商家明示而自担质量责任。 三、要注意商品使用期。一般商品无论质量多好,或长或短都有其使用寿命,超过该“寿命”的商品即应报废,如果超过明示的商品使用期限,即使因为商品缺陷而受损,厂家也不担负责任,受损的消费者丧失了请求权。可见,购买的“旧货”使用期限应在商品使用期内。 四、还要注意“旧货”已被使用的期限,这除了与质量可靠程度有关外,有时也直接决定受损者有无请求赔偿的权利。 总之,人们在购买“旧货”时不要因其低廉价格蒙住了双眼,要注意商品的质量,是否超过商品的“寿命”,被最初用户使用多久等问题,避免花钱买回“定时炸弹”。 (据新华社专电) 作者:买旧货要“四项注意”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