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看瓜瓜农维权变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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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8:13 海南日报 | |||||||||
本报儋州8月9日讯(记者卓上雄实习生肖磊)苦心经营的数亩西瓜地屡遭偷窃与破坏,瓜主谭某埋伏守候,并成功将偷瓜者送进了拘留所。但他没想到的是,继小偷被抓获不久,他自己也因为这次维权行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非法持有枪支被警方刑事拘留。这是不久前发生在国营西流农场的一起令人惋惜的农民违法事件。 记者今天从当地警方获悉,目前警方已就此案向检察机关报请批捕。此举意味着谭某
谭某系广西来琼农民,其妹远嫁西流农场四行下村邱家,他自己则在附近连队坡地上种3亩西瓜以“自力更生”。谭某的妹妹及妹夫邱某告诉记者,大舅子(即谭某)的西瓜下个月就可以摘收销售了,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瓜地常遭窃贼光顾,这些人不但摘走成瓜,还踩烂幼瓜,非常可恨。为保护这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他们一家人决定在瓜地埋伏守候,抓获偷瓜者,为此谭某还特意带上了一支粉枪。 7月4日中午,正在瓜地埋伏的谭某成功抓获附近连队的一名中学生符某,并押回四行下村交邱某兄弟扭送西流派出所处理。经调查、审讯,警方认定符某偷窃谭某西瓜和连队菠萝蜜无疑,并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0天并处200元罚金的治安管理处罚。当晚,符某被送到拘留所后被查出身上有伤,拘留所依法将符某退交派出所,派出所暂时将人释放。 此后,符某及其家人向警方报案称,符某被抓后曾遭到瓜主等人殴打致伤,要求警方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正是在这期间,当地警方发现了谭某曾持有枪支的有关线索,遂立案调查并于日前正式以非法持有枪支为由将谭某捉拿归案。谭某在接受警方审讯时表示,该枪支系他组装而成。其家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相信他持枪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瓜地,出了这种事是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的。有关民警对谭某的行为感到惋惜。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国家枪支管理的有关规定,除了法律允许可配置枪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法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一些特殊行业需要配置枪支的,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并发给持枪证,否则可认定为非法持枪。 根据我国刑法第128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卓上雄 肖磊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