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搞“三乱”就砸谁饭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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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0:27 沈阳今报 | |||||||||
被“追”死的16岁少年 今年2月13日上午,在铁岭县阿吉镇的古城子村,16岁的少年陈晨因为姥姥去世,骑摩托车行驶在报丧的路上。不久,被人发现撞死在路边的一堵石墙上。 事后,目击者法库县冯贝堡乡北甸子村农民孙绍阁向“焦点访谈”的记者回忆了当时
孙绍阁:我家在路经古城子村那儿,我车被稽查员截住了,叫我补交养路费。我补交了130块钱养路费,完事我把手往兜一揣,他们也跟着下来了。这时就过来一辆摩托车,从东向西行驶,稽查人员截他。他没站,他们说,截他都不站咱追他去,就往那边追他去了。后来听说那边出事了,我出于好奇也过去看看,等我到现场一看,那儿围着不少人。我说,这不就是刚才过来的那辆摩托车嘛。 孙绍阁还说,追陈晨的那些人就穿了一身绿衣服,没有胸牌、肩章,帽子也没有戴,车也没啥标志。事后查明,宋洪久等4名收费人员不仅着装和车辆均不符合规定,而且根本就不具备上路收费和执行稽查的主体资格。 今年2月24日,在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中,做了如下内容的“访谈”:铁岭县交通局违规将收缴养路费的任务委托给社会人员,并违规为社会人员提供执法服装,违规为被委托人提供提成,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多起车毁人亡(伤)的事故。 记者高晓红/文汪兴宇/摄 今报讯 “谁破坏了辽宁省发展的软环境,我们就砸谁的饭碗。”这句话,掷地有声。 昨天下午,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通报了4起公路“三乱”案件,指出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绝不手软。 辽宁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唯众指出:“这些案例中虽然涉及的钱物金额不大,可是无论收了多少钱,其性质都是恶劣的,影响都是严重的,直接破坏了我省的投资软环境。”民心网站听民心 目前,辽宁省公路管理中仍存在多家上路、乱设站卡、乱罚款、以罚代管等问题。 今后我省对于公路“三乱”严重反弹的地区,将在追究领导责任的同时实行“摘牌制”。各级部门要经常性地明察暗访,我省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公路环境,发现问题向纪委、监察、交通等部门举报,也可以登录民心网站直接投诉。民心网站的网址是www.mxwz.com,点击“举报投诉”栏目,网站的举报受理回复率为100%。谁犯的错谁领罪 以下,就是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通报的4起公路“三乱”案件。 案例1:超载不超载都罚款 2003年11月10日,朝阳县交警大队二十家子中队民警赵显东、崔志斌、王新胜在锦赤公路二十家子路段定点设卡拦车罚款,对超载和不超载的车辆都进行罚款。知情司机向新闻媒体举报了这个情况,辽宁电视台将此事曝光。 查处:朝阳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乔广山被朝阳市监察局处以行政警告处分;负直接责任的二十家子交警中队中队长鞠中友被撤职;赵显东被记大过;崔志斌、王新胜被辞退,据悉二人都是新招聘上来的。案例2:一瓶茅台“醉”倒一交警 2004年2月9日,抚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张国平在路上拦截一辆外地汽车,因为该车有一点小毛病,便向车主索要800元钱,又收了车主一瓶茅台酒。车主将过程录音,后向有关部门举报。 查处:张国平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现调离原岗位待岗学习。 案例3:无执法资格上路收费 2004年2月13日,铁岭县交通局运输公司不具备执法资格的职工宋洪久、邢政、王唯天及司机张小谦违规上路拦车征费稽查。此事被知情司机举报,被“焦点访谈”曝光。 查处:宋洪久、邢政、王唯天被开除。有直接责任的铁岭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县运输公司党总支书记王铁英被撤销党内职务;铁岭县交通局局长穆怀忠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局长职务,副局长王佩达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铁岭县主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王耀杰和铁岭市交通局主管农拖费征稽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郭武芝向市纪委、监察局写出检查。这是我省公路“三乱”案件中处理最为严重的一次。 案例4:违规罚款4100元 2004年5月6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动物检疫中心站站长宋会凡,违规带人上省级公路拦截一辆来自山东的运载生猪的汽车强行检查,收取检疫费4100元,而该站不具备该项执法资格。事后车主向我省有关部门举报。 查处:宋会凡被撤职,该检疫站向山东货主赔礼道歉,退还4100元检疫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