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延误3小时,补偿只有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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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1:06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周爱明)7日,读者赵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4499000反映,他乘坐国航班机从北京到南京,结果发现行李被落在了北京,等了3个多小时才拿到行李及100元的“补偿费”。赵先生认为,这种补偿方案不合理。 据赵先生介绍,他乘坐的是国航1507次班机,于当天上午9点16分到达南京禄口机场。随后他得知行李箱被落在了北京,与他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其他几名乘客。由于赵先生急着要
禄口机场行李查询处科长沈建国对记者解释称,由于北京机场的行李传送带出了问题,导致该班次乘客的部分行李箱未及时装机。至于仅补偿100元是否合理,沈建国称,机场方面是按规定办事。根据中国民运航空旅客及行李运输相关规定及国航的客运规定,如果行李延误,当天未送交乘客使得乘客生活不便,应补偿100元作为临时生活费。由于赵先生坚持自己在机场等待,省去了机场往镇江送行李的麻烦,所以机场与国航联系后才决定代为补偿他100元。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