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利用女友探监之际越狱 领刑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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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1:43 新华网甘肃频道 | |||||||||
曾因抢劫罪被判入狱的肖清明,利用女友探监之际逃脱。8月9日,肖清明被判有期徒刑16年。 今年28岁的肖清明曾因参与抢劫,被城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00元,同时剥夺政治权利2年。
在交付执行后,2004年1月27日肖清明趁女友探监之际,弄断看守所接见室门上的铁链逃脱,后与前女友一起逃往河南郑州,在他们隐藏的住所里,肖清明被警方抓获。2004年4月26日,就在肖清明羁押之际,他的现任女友也因涉嫌窝藏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9日,城关区法院派出法官前往榆中县审理了此案,最终法庭宣布数罪并罚,处以肖清明有期徒刑总计16年,同时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而对其现任女友,法庭认为窝藏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记者 谢青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