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3000礼金被逼出嫁 受虐弱女自认没资格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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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3:45 青岛新闻网 | |||||||||
因为家中收了男方的财礼且无力偿还,1991年底,22岁的王芬(化名)被迫嫁给一个比自己大11岁的男子。没有感情的13年婚姻生活里,男方抽烟喝酒打牌,并且在王芬怀有8个月身孕时还对其拳脚相加,近日,记者收到王芬的求助,没有半点法律常识的她竟问,我够格离婚吗? 3000礼金误人终身
1991年5月,家住安徽农村的王芬父母自作主张替她决定了终身大事,收下了男方3000元的礼金,“我当时根本不愿意,他比我大11岁,还比我矮。可母亲却说先拿这3000元钱做生意,等赚了钱就还给他,”据王芬说,当时家中很困难,开销也大,3000元钱转眼就花完了,却没赚回一分钱。在男方的不断催促下,绝望的王芬一时冲动就喝了农药,幸好被家人发现才没有酿成大错。 看到母亲眼中的泪水,王芬终于答应了这门婚事,结婚没多久就生下了第一个孩子,王芬说:“我就这样麻木地过着日子,老公好吃懒做,动不动就动手打人。也没有专长,家中根本攒不了钱。”老实的王芬既心疼孩子,又同情没有本事的老公,一直没有离开,直至怀上了第二个孩子。2001年底,王芬怀着8个月的身孕,因为一点小事和老公争执起来,“他一点也不让着我,往死里打我。” 离婚我够条件吗? 生下小儿子后,王芬结扎了,“他对我更不好了,认为我这辈子跟定了他,喝酒,打牌,喝醉了就打人。”王芬说,如今受不了丈夫的打骂,她带上三岁的孩子一个人到南京生活,“我想离婚,他不肯,说两个孩子他都要。我该怎么办?我能达到离婚的条件吗?” 记者采访律师后了解到,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自愿离婚,如果只是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且根据相关规定,王芬的婚姻属于包办、买卖婚姻、婚后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确属于感情破裂。王芬完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予于优先考虑。王芬已做了结扎手术,离婚时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法院会对她优先考虑。且王芬育有两个孩子,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给父母双方各一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