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大学生校外租房屡教不改者:开除学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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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5:34 新华网 | |||||||||
为配合《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近日要求学校选派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与学生同住,学生要限期搬回校内住宿。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示,出台政策就要强令执行,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高校甚至可以开除学籍。广州各高校负责人也纷纷表示,目前高校已经在着手研究修改学生管理规定,新规定将在大学生校外租房处罚办法上作出具体要求,并将设立“公寓
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选派足够数量善于做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做到“同住、知情、关心、引导”。即与学生同住学生公寓;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思想、生活;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切实落实学校班主任管理的各项规定,班主任必须每周定期到学生宿舍走访学生。 按照教育部的通知精神,各高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 各方反应 教育厅:哪怕强迫也要执行 政策果真如学生所说会遇到阻碍吗?如果在执行中遭遇“瓶颈”,高校该怎么办?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政策出台就是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即便是强迫也要执行下去!” 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门出台这样的规定,主要因为大学生校外租房存在诸多隐患。近期以来,一些高校出现学生住宿场所发生治安伤害事件,部分地区高校学生宿舍相继发生偷盗、抢劫、伤害等刑事治安案件。此外,近年来一些在校大学生自行租住校外民房,条件参差不齐,有的不具备基本的安全设施,有的周边治安环境复杂,安全或治安事端时有发生。 学校:禁令操作起来困难多 要求所有同学都搬回学校住,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是不可能的。暨南大学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负责人黄老师说。 据悉,早在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禁令之前,各高校已经几次重申学生不得在外租房,但这种现象仍然无法杜绝。 早在今年3月初,暨南大学就发了5号文件,对宿舍管理和外出租房的问题再次重申:对5天没有在宿舍出现的同学,学校会立刻与其家长联系;那些不经过任何手续偷偷外宿的同学,学校将会按照违反校规校纪来处理。 今年6月,暨大正式成立了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该中心负责人黄老师表示,目前外出租房的现象的确得到控制,“但是要求所有同学都搬回学校住,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是不可能的。” 他表示,教育厅的禁令存在着“操作难”的问题,“毕竟许多同学确实有自己的特殊原因才选择外宿,且他们在外租房也大多隐瞒着老师,并不会知会学校,所以管理比较困难。”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表示,如果有学生愿意一面向学校交纳住宿费,同时偷偷到外面租房住,学校就很难发现。虽然可以要求班主任每天对学生宿舍进行访查,但由于现在各高校学生数量的增加和分校区的出现,这种方式的可行性也大打折扣。 学生: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而不是一味禁止 暨南大学学生小徐说,现在大学生不再信奉“条件艰苦才能拔尖”的说法了,其实环境好一点更适合静心读书。大一时,由于时差的关系,觉得学校的作息对自己生活影响太大,每天都休息不好,上课效率很差,于是和家里协商搬出去。 小徐的想法道出许多学生的心声。不少在外租房的学生得知省教育厅颁布的禁令后,仍然表示,“只要学校不取消学位证书或者作出处分决定就不会搬回宿舍住。”他们称,国外的大学生很多都住在校外,“主管部门和学校应该加强管理,而不是一味禁止。”(来源:新民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