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公斤黄花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200毫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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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8: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记者张晓松)根据国家有关部门10日发出的紧急通知,每公斤黄花菜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200毫克。凡符合这一标准的商品,各地将积极组织收购,并允许上市销售;对于制售有毒有害黄花菜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将予以严厉打击。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在辽宁、湖南、河南等地陆续发现了违规生产加工黄花菜的情况,并造成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同时,有关生产企业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0日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黄花菜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