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年轻男女跪地乞讨的方式进行培训引发讨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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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0:1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苗颖 蒋民 实习记者 张林林) 8月9日,在长春市繁华商业街上,10位年轻男女以跪地乞讨的方式进行培训。其公司经理称,这样做是让员工练出“厚脸皮”,培训他们的勇气与毅力。本报昨日报道后,引起了广大读者的评说。 公司经理:总会有人迈出这一步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李京花所在公司,员工盛金明表示,如果要求他参加培训,他会毫不犹豫,因为这样做是为了自己的发展和前途。 “我不是在进行乞丐训练。”李京花说,“这是毅力和突破个人极限的训练,而不是培训没有骨气的乞讨者。总有人会迈出第一步,只不过我做了吉林省第一人。并且我的创业经历非常艰苦,正是这样的经历让我如此培训新员工。” 读者态度:有人赞同有人反对 广大读者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市民,“如果是我非常喜欢的工作,我愿意付出一切。”一名大学生说。“我昨天就在现场看着一个跪地1个多小时的男孩,要是我肯定挺不住,我觉得他特别有毅力。”一位20岁出头的女孩赞赏地说。 “这样做太过分了!”市民赵先生说,“毕竟下跪、打耳光都是污辱人的方式。你教员工这么去突破自己,就是让他连起码的羞耻心都不要了,这是正常的心态吗?” 拓展培训师:训练方法不得当 记者采访了从事拓展训练多年,目前正在吉大就读MBA的柴生禅先生。他认为,拓展训练中认为人有智商、情商、胆商、逆商、性商,胆商仅次于情商,可以说是重要的。他理解这位女经理训练员工的“厚脸皮”也就是练胆,但受训者会把它当做一种任务,并不是发自内心的态度,培训非但达不到效果,还会引起反感和争议。推销者练“内功”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产品的“内功”,产品得到人们的认可,推销产品的人也就好做了。 业内人士:容易引发侵权官司 从事营销工作多年的卞先生说,“厚脸皮”绝对不是真正的营销理念,相反,要教员工明白:一个成功的营销者应该是自尊的职业人。 这种自尊内在表现为职业素养,即你有没有眼光看准客户需要与产品推介的结合点;外在的表现为职业态度,即你在推介时的态度亲和、真诚、自信、自尊与尊重。如果你是“厚着脸皮”与客户喋喋不休,那恰恰犯了营销大忌。 另外,卞先生说,应聘、培训等这些企业行为不能突破员工人身权的底线。在国外小企业的十条黄金戒律中就有一条:切不可侵犯员工人身权利,因为一旦侵权就会引起巨额赔偿的诉讼官司。 现在国内有一种浮躁情绪,那就是追求员工绝对服从的“魔鬼训练”,例如有个别企业在招聘时问女员工当企业需要你献出身体你怎么办,甚至有的企业培训中还要员工喝马桶里的水这样极端的例子。长春这起下跪乞讨培训也是一桩典型案例,很容易引发侵权官司。 劳动部门:这种培训方式不可取 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张咏刚副处长说,该公司的这种培训方式正确与否,《劳动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他个人认为:此举已侵犯了《宪法》中所规定的公民的人身权,这种培训方式不可取。 办公室内只剩李京花一人,员工们都去开展新的训练了 本报记者 阚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