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与后母争房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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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6:4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实习生刘莉岩)在前妻去世后,铁路离休干部李某与王女士结婚,二人住单位分给李某的房子。后来,李某因病去世,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后老伴。但李某的儿子以自己给父亲住房付款为由起诉,被法院以“产权不明”驳回。 铁路部门分给离休干部李某一套房屋,房款已由李某的儿子分期付清。然而,李某在遗嘱中交代,该房屋由后老伴继承。李某去世后,儿子以房款是他交的为由,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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