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明明白白缴费 未公示收费缴费人有权拒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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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7:4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玉)为规范收费行为,西安市要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实行公示制度。昨日,西安市政协副主席张波带领政协委员前往西安市药监局、地税碑林分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进行视察。 按照《西安市收费公示实施办法》,各收费单位于7月底前需将所有的收费公示牌(栏)等设立起来。昨日,药监、地税及交警支队车管所均将所有收费标准公示于众,让群众明
据随同前往的西安市物价局局长陈忠介绍,目前,西安市物价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收费公示专项检查,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标准未公示的,缴费人有权拒缴费,并可拨打12358向西安市物价检查所进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