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妻子:赔我1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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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8:26 沈阳晚报 | |||||||||
只因对方提出要收回承包出去的药店,原本是一个单位的朋友一夜之间反目成仇。药店的承包人叫来一帮人“教训”发包人,没想到这次教训却闹出了人命。8月10日,此案在沈阳中法公开开庭审理。 当日上午10时,法庭坐满了从康平远道赶来的旁听者,被害人刘某的妻子早早就来到法庭,她提出了近100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被告人刘左财、韩超、韩庆海、徐东泽、王庆胜
被害人刘某与被告徐东泽原本是康平县一家药厂的同事,两人平时关系不错。刘某承包了一家药房,又将药房转包给徐东泽。2003年夏的一天,刘某与徐东泽在吃饭时,提出要收回承包给徐的药店。徐东泽觉得刘某出尔反尔,心里很窝火,他找来朋友韩超,让其教训教训刘某。徐东泽出了4000元钱,让人到体育用品商店买了两根棒球棍,并找来韩庆海、周志南、李英明、刘左财等人。当年12月4日,李英明买了两把尖刀,他与刘左财在西环路附近的东北大药房门前将刘某堵住。刘左财绊倒刘某后,用刀连刺刘某四五刀。李英明抡起棒球棍,打中刘某的腿部。胸部被刺的刘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韩超的司机王庆胜给刘左财送去5000元钱,让他出去躲一躲。去年12月中旬,几名被告相继被警方抓获。 当日的庭审进行了一整天,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本报记者王野蛟实习生王秦曦王芳记者电话:888113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