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骗子公司”仍在骗老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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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11:40 法制日报 | |||||||||
广东:“骗子公司”仍在骗老人 新华社广州8月10日电(记者吴俊肖文峰)成立一家公司,以“定期返利”为诱饵骗取老人对其投资,几个月后卷款逃之夭夭———这样的“骗子公司”近年来在广东大肆进行诈骗活动。广东省公安厅9日对广东省7月份警情进行通报,通报表明这样的诈骗活动在广东仍在增加。
据介绍,“骗子公司”通常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以博取对方信任,然后履行小额合同,彻底打消对方顾虑,最后大量骗取对方财物卷款逃走。这样的“钓鱼合同”诈骗案今年以来在广东更为突出。广东省7月份共立案156起,比去年同期增长20%,涉案金额4.02亿元,是去年同期的5倍多。7月份仅在东莞破获的系列合同诈骗案就涉案146起,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 据了解,这些“骗子公司”有五个特点:第一,这些公司均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以合法的外衣,骗取群众和投资者的信任;第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先履行小额或部分合同的手法实施诈骗;第三,这些公司极力向老年人推销其“产品”或“开发项目”,诱骗老年人签约购买或投资,金额到手后便卷款潜逃;第四,主要以老年群体作为欺骗对象;第五,这类公司易成立、易运作、易解散和风险小,故有较大的蔓延趋势。 广东省公安厅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提高警惕,加强对对方的资信审查,谨防受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