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又敲诈 送自己进班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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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14:58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徐景春 见习记者王丽娣)昨日,记者从辽阳县检察院获悉,辽阳县小北河镇某村村民曹某检举原村党支部书记的经济问题,本是正常行使公民权,可他又借机敲诈对方6万元。现在原村书记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正在等待审判,而曹某也因涉嫌敲诈勒索罪接受审查。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曹某,男,53岁。2003年3月以来,曹某同本村其他几名村民一起
为了让儿子早日出来,刘某的母亲高某私下里找到曹某,要求他别再告了,曹某趁此机会向高某索要人民币6万元。2004年3月10日,高某迫不得已将4万元人民币交给曹某。但后来刘某的父亲发现,钱虽然花了,可儿子的官司并没有了结,于是报了案。 辽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曹某已触犯刑法,涉嫌敲诈勒索罪,且情节严重,于是作出了批捕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