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网恋分手父母收到裸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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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一美籍华人被控勒索广州女友“分手费” 本报讯一对跨国网恋情人分手,女方的4张裸照出现在其父母门口,女方还被索要2万美元分手费。广州女孩李某与美籍华人毛某跨国网恋酿下苦果,昨天上午,广州中院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毛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父母惊见女儿裸照
据公诉方指控,2002年3月,当时24岁的广州女孩李某在网上认识了美籍华人毛某,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毛某多次飞到广州与李某见面。为排解相思之苦,李某自拍了许多裸照给毛某,他们在自己的电脑里保存了大量共同的和对方的裸照。 2003年下半年,李某到日本留学,毛多次飞往日本看望她。2003年10月,毛又一次来到日本,李某突然提出要和他分手。10月12日,毛将4张李某的裸照放在广州她父母家门口,并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向李某索要2万美元“分手费”,并要求把钱汇到他指定的银行账户。10月16日,李某从日本回到广州,家人认为毛的行为是勒索,于是报警。 毛随后来到上海散心,10月28日,李某打电话告诉他已汇了3万元人民币到他指定的账户。毛随即到银行取出1500元,被早已布控的公安人员抓获。女方主动给补偿? 昨天上午,35岁的毛某在庭审中称,2万美元不是他主动要的,是李某为尽快摆脱他,主动提出给的赔偿,李某同时要求他拿到钱后立即销毁双方在恋爱期间拍下的裸照。在他被拘留前,李某和她的家人从没有说过不给钱,只是认为2万美元太多,要求减少赔偿数额。他确实放过4张照片在李某父母家门口,但并不是李某的裸照,而是李某家的家庭照。 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中,包括毛某从美国发给李某的电子邮件、李某及其家人录下的与毛某的多次通话。其中2003年10月12日的电子邮件中提到“将照片发送你的父母、朋友及同学”,电话录音中双方提到“照片”、“勒索”等内容。 对此证据,毛某称他没有发电子邮件给李某,而且他的这个邮箱李某也知道账号和密码,可以进入。他的辩护律师则认为,电子邮件属于电子书证,任何有这方面知识的人只要有邮箱的账号和密码,都可以直接或指示他人在任何地方发邮件。公诉人虽然提供了这封邮件发送时的IP地址,证明是从美国发送的,但并不能认定就是毛某发的。 据悉,此案将于近日宣判。(杨政)(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