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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嫌亲身女儿爱玩不听话 竹板砸死3岁女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17:57 北京晚报

  通州区焦王庄村一个年仅3岁的女童脑部蹊跷受伤被送往医院,结果两天后因重型颅脑损伤不治而亡,女童家属先是称孩子受伤原因是从3楼摔下所致,后又说是磕到桌子上导致昏迷。在通州警方两天一夜的全力调查下,女童父亲张春强最终因涉嫌毒打女儿致死被拘留。昨天下午,他在看守所里流着眼泪对记者说,他现在很后悔,对不起自己的亲生女儿。

  女童脑出血蹊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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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晚上9时许,一对年轻父母神色慌张地抱着一个3岁女童赶到天坛医院。当时女童昏迷不醒,双眼紧闭,脸部呈明显青紫和肿胀。父母对医院说孩子是从3楼掉下来摔伤的。医院立即让女童住进重症监护病房,各项检查结果表明女童颅内出血和脑梗塞,为重型颅脑损伤。医院断定孩子病情非常危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一天后的8月4日中午12时许,女童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女童父母租住在通州区焦王庄村,父亲张春强开有一家粮油商店。孩子临死前,其家人又改称她是脑部碰到桌子上昏过去的。消息在焦王庄村传开后,一个幼小生命离开人世的不明不白,让周围群众义愤填膺,有人因此向通州警方举报张春强涉嫌打伤女儿致死。而警方在走访中了解到,一些村民愤慨地指认张春强平时粗暴对待女儿,对其非打即骂。一位老太太气愤地说,他这人千刀万剐都不可怜。但警方在其居住地并未找到张春强。

  8月6日下午4时,张春强拿着装有十几粒安定药片的药瓶来到存放女儿尸体的医院太平间,当他坐在过道里正要往嘴里放下第四粒药时,被闻讯赶来的通州民警抓获。

  遭毒打只因被怀疑撒谎

  昨天下午,在看守所张春强对记者道出了自己毒打女儿的过程。他称自己今年27岁,4年前来到北京打工,育有一子一女。死去的女儿以前一直跟随老家的母亲生活,而他和妻子带着比女儿小1岁的儿子在北京打工。今年2月,因奶奶患病无法照料孙女,女儿就被送到北京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8月2日凌晨4点多,他发现女儿尿床了,正要骂她,女儿却辩称是弟弟尿的。张春强认为女儿在撒谎,便扇了她两个大耳光,然后继续睡觉。当天上午,张春强在出门前对女儿说,今天不许你出门玩,好好在家里呆着。下午6时许,张春强回家后发现女儿在外面正玩得开心,问她为啥不听话,女儿说是妈妈让她到外面玩的,顿时一股怒火涌上张春强的脑门,他抄起一块50厘米宽的竹板狠狠地向女儿的后脑勺打去,打了几下后,女儿一言不发,愣愣地站着,张春强火冒三丈地又推了女儿肩膀一下,孩子倒在地上当即人事不知。在邻居的劝说下,张春强夫妇才开始带孩子去医院诊治。

  亲父用针扎女儿身体

  在看守所里,张春强说自己平时并不爱打孩子,只是因为女儿不听大人话,且脾气不好、爱扔东西,他有时生气就打她两下。当问到他和女儿的关系时,张春强说女儿平时有点怕他,很少和他说话。而他全家的合影照几乎都是和妻子、儿子照的,很难看到女儿的身影。

  但据警方介绍,张春强在审问时交待自己经常打女儿,拿针扎过女儿的乳房、大腿,用牙咬过女儿的身体。而这一点也从女童身体上得到证实,其乳房周围确有针扎过的痕迹,身上还遍布着新旧伤痕,令人不忍目睹。

  张春强说他一闭眼就能想起女儿说的最后一句话和当时说话的表情。女儿对爸爸说的最后一句话大意是:是妈妈让我出去的,然后她那可怜的小脸挂着眼泪,满是怨恨委屈,倒在地上再也没有醒来。

  女儿死了,张春强一度也不想活了。4日上午,当张春强在医院里听到护士说孩子已经被送到太平间了,一时慌了神。在一家人商量无果的情况下,他躲到亲戚家整整一晚上都没有睡着。第二天,他跑到天桥上想自杀,被几个老太太劝下来。虽然悔不当初,但他并没有去自首,直到在医院里被警方抓获。

  施暴者能否受法律严惩

  张春强毒打女儿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违法犯罪。而这仅仅是家庭暴力悲剧屡屡上演的原因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范愉说,中国传统上父母将子女视为私有财产,相当于自己的依附物,因此使用打骂等简单粗暴的方式管教子女的现象比比皆是。从引发父母虐待子女的具体因素而言,经济条件、夫妻关系、家庭矛盾、父母心理问题都会是导致子女受虐待的主要原因。以往国家法律规定对家庭暴力几乎是“不告不理”,如果没有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施暴者就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他们在虐待子女时能够无所顾忌。但从西方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越来越倾向于社会对家庭暴力进行强力干预,即如果受害人没有能力状告施暴者、要求法律保护时,学校、街道、妇联等机关团体可以要求司法机关对此进行干预,从而减少家庭暴力的悲剧发生。

  目前惩治家庭暴力在量刑上也存在许多难点,因为暴力事件发生在家庭内部,家庭成员会有顾虑,司法机关在取证方面会遇到很多困难。目前张春强已被通州警方予以刑事拘留,但法医对女童尸体的鉴定结论还未出来,他究竟是涉嫌故意伤害致死,还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有待进一步确认。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曲新久说,张春强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应看最后法医的鉴定结论,另外可以根据犯罪的情节和伤害程度等多种证据材料进行判断,如果情节较轻,也可能属于虐待,而区分故意伤害致死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关键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

  按照刑法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可被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报记者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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