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证明3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瑞安读者黄先生10日14:58来电:昨天我因为房产地名的事情去瑞安马屿房管所打证明,竟然要收30元,这个收费合理吗? 记者核实:据黄先生说,他家药店房产证上的地址为“马屿镇马北村镇前街×号”,而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为“马屿镇镇前街×号”,这其实是同一地址,但因为相差了“马北村”三个字,他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遇到了困难。于是黄先生请求瑞安市马屿房
记者随后从瑞安市马屿房管所了解到,该所是在查阅档案后出具证明,收取30元依据的是浙价费(1996)264号文件,其中规定证明费30元/份。该项目的收费标准已经通过市物价部门审批。刘雪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