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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方说话不算数增资承诺成泡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2:06 石狮日报

  本报讯江西来石务工的卢小姐最近感到非常苦恼,她在2002年进厂时与厂方签了合同,而且当时厂方还同时贴出一张企业对员工的承诺,里面涉及到了员工的经济利益,但近日合同期满后厂方却不予兑现签合同时的承诺。那两年前的承诺缘何成了一纸空文呢?

  2002年4月份,当时卢小姐来石狮的时间才一年多,她看中了一家纺织漂染公司,在经过选拔聘后,她进了这家企业。一直到2002年8月5日,公司提出用工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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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由于合同是公司自己制定且对员工的利益等方面没有明确说明,许多员工当时都表示不签,随后公司贴出了一张“通知”,上面称员工与公司签一年合同的,在合同期满后由公司增发半个月的工资,签两年的增发一个月工资,签三年的增发一个半月工资,都以该员工的平均工资为准。此时一部分工人便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卢小姐也与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

  卢小姐在公司里做文员,在一些签了合同的员工相继离开公司的时候,她还是一如既往地认真工作。卢小姐介绍,后来公司又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在每个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了500元作为合同“押金”,同时公司也为每个员工拿出500元作为公司方的“押金”,在合同期满后公司将双方共1000元的“押金”发还员工。今年8月5日,卢小姐与公司的合同期满了,她想换一个工作环境,便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公司也同意了她的申请,但公司在兑现当时的承诺时却出现了问题。

  卢小姐介绍,她目前还有6月份至今的工资没有发,当她向公司领取欠发的工资和“增发的一个月工资”时,对方却称只能退还她自己的500元“押金”和6月份至今的工资,“增发工资”和公司“补贴”的500元“押金”则不能发。公司昔日对员工的承诺如今却不能兑现,卢小姐哭笑不得。她说,今后还有谁能相信这样的企业啊。由于此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不知能否为自己讨回公道。(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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