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客房聊天被辞宾馆处罚过严作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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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2:09 新闻晨报 | |||||||||
晨报通讯员李鸿光记者葛志浩报道两名五星级宾馆的员工,提前半小时来到工作现场,欲为一间客房进行维修。由于当时未到上班时间,就在客房内聊天,结果遭客人投诉并被宾馆辞退。两人因不服告上法院,日前,静安法院审理了此案,两名员工得到了公正的对待。 今年3月9日,静安区一家五星级宾馆的员工黄、施两人,受指派前往某房间安装橱门、镜灯等。按规定他们应在下午1时上班,但他们怕上班时间电梯较拥挤,就提前半个小时,
宾馆认为,黄、施两名员工在客房内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因此,宾馆以其不适合在公司工作为由,予以辞退的作法并无不妥。而黄、施两名员工的说法则不一样。他们表示,进入客人房间换装橱门和安装镜灯是受领导的指派。因午餐时间较短,加之餐后上班时员工电梯很挤,为了不迟到,才提前半小时到工作现场。 对此,静安法院审理认为,黄、施两人进入工作区域后,却坐在地毯上聊天,其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但尽管如此,两员工的行为显然未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因此,宾馆作出的辞退决定不当,应视为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遂判决由这家五星级宾馆支付黄某、施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6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