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惩罚那些弃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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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2:5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李健敏 事件:行唐县一男婴遭遗弃! “行唐县城玉城大街的马路边上有一个弃婴!”10日12时30分左右,读者刘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
刘先生说,10日上午他到行唐办业务,路过玉城大街时,见到有三四十人正在围观一个被遗弃的男婴,男婴用包裹裹着放在路边,旁边放着一个奶瓶和一些奶粉。 记者随即拨通了行唐县民政局办公室的电话,在听取了记者的反映后,接电话的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她将立即向领导汇报。下午1时左右,记者获悉行唐县民政局已经派人会同当地民政所前往处理有关事宜。下午2时左右,行唐县民政局一位负责人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对该弃婴做了妥善处理。 讨论:如何惩罚狠心弃婴人? 就此弃婴事件,记者向行唐县民政局一位负责人表示想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而这位负责人却说,此事还是不要明确报道为好。他解释说,读者、记者的关心和媒体的报道肯定是出于好心,但是,类似的事情一旦明确报道,将会给他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一旦报道了弃婴得到救助的消息,很可能会助长弃婴的风气,一些父母会误认为,只要遗弃就有部门救助,这对我们的工作很不利”。 据这位负责人透露,被遗弃的婴儿大都有“毛病”,行唐县民政部门财力有限,县里也并没有收养弃婴的孤儿院,寄养弃婴有一定困难。 在媒体报道中,我们时常能看到遭遗弃的婴儿被好心救助的消息,但却鲜闻弃婴人受惩,在倡导社会积极救助的同时,我们该如何加大打击力度,惩罚那些狠心的弃婴人?欢迎读者参与我们的讨论,您的线索、见解将成为我们持续关注此事的资源。联系电话:0311-8631262。 资料: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等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