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销毁大批诉讼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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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3:52 北京晨报 | |||||||||
近日,大兴区法院对3883件早期历史诉讼档案进行了销毁,其中包括282件刑事诉讼档案和3601件民事诉讼档案。这是本市法院最大规模的一次销毁诉讼档案行动。昨天,记者探访了大兴区法院档案室,了解到了销毁诉讼档案过程中的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封存30年才能被销毁
打完官司后,当事人提供的一些书面证据材料都到哪里去了?昨天记者在大兴区法院档案室看到,每一个案件结束后,一般要求在3个月内要将相关的材料,包括起诉书、判决书、证据材料等都装订成卷,存入法院的档案室。在存档期间,当事人可以拿身份证到法院查询这些档案。依据《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诉讼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只对保存期限过了30年的档案才可以销毁。 监督人要看到纸浆 大兴区法院负责档案管理的魏秀清介绍说,档案销毁有一个严格的程序:要先鉴定,对上万册的档案挨个进行筛选,然后还要经过上级管理部门抽查,确定好待销毁档案后,还要保存一年,以防止一些档案被错误销毁。最后等确定没有保存价值后,再将档案送造纸厂销毁。销毁时工作人员还要到现场监督,直至看到档案被粉碎打成纸浆后方可离开。这样做就是防止诉讼档案被他人拿走出卖或作他用。 不影响今后查询利用 现任大兴法院纪检书记、曾主管过档案管理工作的闫春生法官对记者说,档案销毁不是全部销毁,不影响一些必要的查询和利用。因为在鉴定过程中,凡鉴定确定为销毁的,就要从中抽出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结案报告等法律文书材料,并进行整理、装订、立卷和归档,以永久保存。此外,某一时间阶段的档案也要抽出几份有代表意义的档案保存下来。 老档案中故事多 记者翻阅了几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保存的档案。在50年代,法庭记录还是用毛笔字,判决书都是竖排的。诉讼案由也是五花八门,如退婚、砍树等记录也在档案卷中,还有那时的订婚换帖,这是在离婚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 闫春生法官说,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离婚析产案件中,还经常可以从判决书中看到处理的财产中还有一根针、一双筷子、一团线等,反映出当时的经济比较困难。此外,经常还可以看到捡几个花生就被定罪判刑的案件。 首席记者 赵中鹏 文并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