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员意识”何时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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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5: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刘海明(四川大学生) 为惩戒小学生破坏公交车设施的“恶作剧”,邯郸公交在和学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开出“反面典型教育车”,让全体乘客“享受”破烂不堪公交车,想以此训诫消费者:以后
极个别不懂事小学生的恶作剧,竟要所有的乘客为这一“恶作剧”买单,尽管邯郸公交公司也是受害者、也有满肚子的苦水没处诉,说不定他们的这项“回击”措施还是绞尽脑汁后“发明”出来的得意之作,但是,乘客的反应无疑给这些“反面典型教育车”作出了最好的评语:反感加气愤。 在这起事件中,邯郸公交公司无形中扮演了“教员”的角色,他们“施教”的对象是每天乘坐37路公交车的消费者和广大市民。“反面典型教育车”之所以不受消费者欢迎,原因很简单:不是所有的乘客都是破坏公交车的“罪魁祸首”,他们也没接受反面典型教育的义务。不但如此,公交公司强加给他们的这种“教育”,恰恰使众多无辜的消费者变成了受害者,花钱买罪受。 类似邯郸公交公司这种自觉不自觉充当消费者“教员”的事例绝非个别现象。不久前,北京市玉渊潭公园为禁止游泳,连日来用喇叭反复宣传“禁止游泳”,连其他游人的活动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其所作所为,又何尝不是以“教员”的身份“教育”消费者? 公交公司也好,公园管理部门也罢,都是公共服务部门,从本质上说,他们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非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这意味着,公共服务部门和消费者的关系是平等的,不是训诫与被训诫的上下级关系。再进一步说,做好服务工作,是所有公共服务部门的职责。尤其是收取服务费的公共服务部门,更应当无条件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而不能将他们当作小学生,动辄以教导、威胁的口吻要求对方如何如何。人家消费者要是反问你凭什么可以教训我们这些没有过错的人,你公共服务部门还不哑口无言呀? “反面典型教育车”的出现,用喇叭整天喊着“禁止游泳”,无不反映出一个问题,那就是时至今日,仍然有一些含有垄断性质的公共服务部门还未能摆正自己在市场社会的位置。换言之,这些部门脑子里还存在着根深蒂固的“教员意识”,不论干什么,总以为自己有权对消费者指手画脚。在他们看来,消费者不听话,不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自己就理所应当地扮演起“启蒙老师”的职责,呵斥他们悬崖勒马。 “教员意识”是计划社会的“名片”,其惯用的“教学手法”是一警告二惩罚,自定“执法权”,结果使自己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加大,最终很可能使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因为“教员意识”本身就是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导火索。摈弃“教员意识”,还消费者和公共服务部门一个真正平等的地位,就不会再发生惩罚消费者的咄咄怪事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