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暗香》 陈涛再打1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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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6:00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暗香》词作者陈涛再次因这首歌状告歌手沙宝亮和多家单位。陈涛请求法院判令沙宝亮不经自己许可不得再演唱歌曲《暗香》,那几家单位立即停止侵权,公开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1元。 陈涛称,自己是歌曲《暗香》的词作者和唯一著作权人。2003年10月,他曾以沙宝亮的签约公司现代力量公司侵犯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2004年3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