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老人损了“寿星”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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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6:0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小斌)“这些都是我们暂扣的《寿星优待证》,里面有假的,也有冒名顶替的。”昨日上午,面对西安市老年优待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组人员,西安市部分200路以内的公交车司乘人员表示,个别老年人的不文明行为让广大“寿星”的形象受到了损害。 个别老人行为不文明
《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规定,70岁以上老年人持《寿星优待证》可免费乘坐市内200路以内公交车。昨日上午,记者跟随西安市老年优待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组检查时发现执行情况良好。但记者同时了解到,少数老年人对司乘人员执行老年优待政策的一些做法不配合,常常会因为司机提醒其出示《优待证》而发火,认为是故意刁难;还有个别老年人借用别人的《优待证》或一个证件用两张照片,有的甚至使用只有外壳的《优待证》来逃避购票。一位司乘人员捧出一摞暂扣来的《优待证》告诉记者,公交公司每天都会扣下数十个这种“问题证”。 一年内148名老人被碰伤 凭证免费乘车虽然方便了老年人,受到了老年人的普遍欢迎,但一些腿脚不灵便的老年人却因为乘车不慎发生碰撞,而给自己和公交公司都带来了不便。据统计,仅去年一年,就发生了148起老年人在乘车过程中碰伤的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事故大都造成了老年人骨折。西安市公共汽车总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老年人腿脚不方便,没有家人陪同乘坐公交车是非常危险的事情。而且,由于这些老年人通常都是免票的,因此与公交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发生了被碰伤的事情会让双方都为难。所以,希望老年人在乘坐公交车前首先应考虑安全问题,也呼吁有关部门在办理《优待证》时能同时考虑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昨日上午,在检查了43路、7路、11路、8路、20路和21路等线路公交车执行老年优待政策的情况后,检查组认为,规定线路的公交车基本上都执行了优待老年人的政策,得到了老年人的肯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