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专门成立婚姻家庭审判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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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6:40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彭法记者晨迪) 基层法院民事案件中70%都是婚姻家庭类案件,这些案件与一般的案件不同,大多都比较简单,且调解余地很大。为此,彭州法院调整法庭布局,专门成立了婚姻家庭审判庭,并灵活择地择期开庭。据了解,该婚姻家庭审判庭的设立在我省尚属首次。
婚姻家庭审判庭的张庭长表示,以前,这类案件没有分离出来之前,一个小小的家庭纠纷也要像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案件一样,经过很长的审理期限才能审结,一些简单的案子快不起来。现在,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原则上全部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同时实行速裁审判方式,最短结案时间不到30分钟,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而在当事人家中开庭看起来不像在法院开庭一样“严肃”,开庭前、休庭后,法院可以亲切地和当事人拉家常,努力地促使他们达成调解,还可以教育旁听村民。彭州法院表示,婚姻家庭类案件虽然都是小事情,但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安定和睦,如果能促使当事人之间和解,既有利于化解矛盾,又有利于审结后的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