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委托执法初见成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7:0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文生实习生梁金莺)在一些重点区域通过委托辖区单位进行城管执法,我市的这一尝试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这是记者从昨天上午举行的有关提案办理情况座谈会上获悉的。 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副主席周长瑚提出了《关于从机制上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提案,该提案后来被市政协确定为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
座谈会上,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在答复出席会议的周长瑚等委员时表示,针对委员提出的提案,市城管局今年以来开展了一些尝试,对深南大道、笋岗路等两个路段实行了委托管理,通过订立合同委托保安公司进行管理,市督察队加强检验,发现有乱摆卖、乱张贴、乱堆放、乱排污水等违法现象的就记录并扣分,然后按照扣分的多少决定其委托费用的多少,这种将经济与责任挂钩的做法,有效地治理了“管事的人看不见,看得见的人不管事,你来了他走了,你走了他来了”的管不胜管现象。 此外,对全市重点区域,如火车站——罗湖口岸、华侨城旅游景区、保税区、龙岗大工业区等相对独立的地段和窗口地段,市城管局也已通过委托辖区单位执法的方式,实现块块管理,制定了相关的委托合同和监督体系,不但区域内的市容环境质量有很大提高,城市管理秩序也明显加强。 作者:记者李文生实习生梁金莺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