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计时工”薪资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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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7:17 深圳商报 | |||||||||
非全日制就业逐步成为一种新工作方式,主要集中在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薪酬福利成为关注焦点,我市拟立法—— 保障“计时工”薪资待遇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徐恬通讯员冯力林华琪)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餐饮零售业“计时工”多 据悉,有关部门调研显示,非全日制就业逐步成为一种新工作方式,主要集中在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薪酬福利为关注焦点。如“麦当劳”在全市有85家分店,招用员工约6000人,除1000多名管理人员属于全日制职工之外,其余服务员都属于计时工。“沃尔玛”根据超市营业存在周期性变化、客流量不均衡,员工时闲时忙特点,在部分超市对收银员、装卸工等岗位实行计时工的用工管理办法,非全日制员工占员工总数20%至25%。 “计时工”月均工资仅600元 调查显示,“计时工”的工资报酬普遍偏低,其中低于或等于4元/小时的占40%,等于或高于6元/小时的仅占20%。“计时工”每月平均收入只有600元,仅达到本市最低工资水平。而在为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方面,被调查企业全部缴交的占60%,仅缴交工伤保险的占10%,不交社会保险的占30%。不少用人单位既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也不承担有关福利待遇。 拟对“计时工”用工立法 我市拟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增加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特别规定。同时,尽快出台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便规范企业随意支付工资报酬的行为。另外,通过设置“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窗口”,简化参保程序。设立可以直接接待和受理非全日制就业者个人参保的“社会保险服务窗口”,使非全日制就业者参保更加方便;简化程序,使非全日制就业者参保登记、缴费、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更加省时、快捷。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