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车砸死人被判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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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7:37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鲍红)开农用机动车灌溉时,因操作不当翻车,将人砸死。近日,把车开翻砸死人的村民江永,被南岗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了解,江永是南岗区红旗乡村民,今年4月,被我市一园林公司雇佣浇树。江永驾驶农用四轮车装载水罐到徐家村一段坡路浇树时,由于水放不出来,江永便把车往上坡开,结果翻车,将车厢上的夏桂芝砸死。出事后,江永和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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