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客池边摔伤责任究竟在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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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7:41 哈尔滨日报 | |||||||||
8日11时许,市民吴士荣偕爱人李美洁及其他6位亲属来到位于南岗区“富华健身水世界”游泳。走进游泳大厅,李美洁从水池边走向靠墙的休息躺椅时,脚下一滑仰面摔倒当即不省人事,被送往附近的电力医院救治。 据吴士荣介绍:事发后,“富华”健身值班经理贾健军与伤者家属一起将李美洁送到医院,并交了挂号、做CT费近200元,但却拒绝交住院治疗费用。双方为此僵持了3个多小时
据电力医院接诊医生栾会武介绍:CT检查表明,李美洁颅内未见血肿、挫伤,但头皮上部有直径5厘米血肿,据此分析病人病灶范围有扩大的可能,且病人目前出现头晕、头痛症状,需住院观察。 “富华”值班经理贾健军则说:11时左右,我接到服务员报告来到泳池大厅时,见李美洁正躺在地上。经了解,服务员说出事前李美洁未穿拖鞋并向墙边奔跑,之后便滑倒在地昏了过去。贾强调:不否认李美洁是在“富华”受的伤,但事故责任需进一步澄清,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一定承担。 记者在富华健身水世界游泳大厅看到:店方只在围绕泳池的地面铺设了宽约一米的塑料防滑垫,防滑垫距李美洁准备就座的躺椅间,有长约两米的地面没铺防滑垫。在“富华”办公室,吴士荣等提出将出事时的录像带调出共同观看,弄清是否“李美洁未穿拖鞋且有奔跑动作”,贾健军拒绝提供。 10日下午,已出院回家的李美洁向记者介绍:自己头晕、头痛症状有所好转,住院期间共花费不足300元。南岗区消协已受理她的投诉,正展开调查。她表示:决无半点讹诈“富华”的念头,就是想讨个明白,事故责任到底属于消费者还是店家。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工商局法规处副处长、律师崔士新。他说:《消法》中规定消费者享有9项权利,其中首要一条就是“安全权”。作为经营者,有义务、有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利益不受损害。就李美洁在浴场受伤一案而言,如果店家不能以有力证据证明因顾客自身过错导致受伤,就必须承担为受害者治疗的责任。 本报记者 汤文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