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发布第四号食品卫生预警公告 慎食新鲜黄花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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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7:47 大连晚报 | |||||||||
市卫生局发布第四号食品卫生预警公告慎食新鲜黄花菜本报记者 陆彤通讯员 孙岩娥 实习生 王玲 本报讯 昨天,市卫生局发布第四号食品卫生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市民:新鲜黄花菜有毒,请谨慎采食。
据了解,新鲜黄花菜内含有一种对人体有毒的物质——秋水仙碱,这种毒物经消化道吸收后会在人体内转变成毒性更强的二秋水仙碱,引起肌体中毒反应,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4小时,患者可出现嗓子发干、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严重者还会出现血尿、排尿困难、便血等,若不及时抢救,会导致死亡。 市卫生局还要求全市各餐饮单位出售新鲜黄花菜时,注意加工方法。新鲜黄花菜食用前必须经过处理,放在水中浸泡2小时以上,捞出、弃水、再炒熟煮透,使其中的秋水仙碱被破坏,以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作者:本报记者 陆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