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尔顿”边经营边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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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8:3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南京赫赫有名的五星级大酒店——南京希尔顿国际大酒店,在维持日常经营的同时,尚须偿还上千万元的巨额债务。酒店在建造过程中,向银行、材料供应商等欠下了大笔款项,如今这些欠款陆续到期,各方债权人均向法院提起诉讼。南京中院针对处于特殊时期的“希尔顿”采取人性化执法,在取得债权人谅解的前提下,通过分批偿还债务的方式,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也使得“希尔顿”照旧正常经营。据了解,国际大酒店公司是由中国中旅(集团)公司以及两家分属江苏省和中国香港的旅游公司于19
该酒店在投资建造过程中欠下8家单位计4000多万元的工程款、设计费等。据悉,这部分工程欠款自1999年起,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生效,陆续强制还款执行至今。执行法官按照先后顺序,通过划拨的方式,给3家债权人清偿完毕400多万元的债权。然而到2002年10月,当法官再按老办法到银行划拨国际大酒店公司存款时却发现,该公司账上已无足够的可执行款。南京市中院执行局的法官通过协商,并征得申请执行人和希尔顿国际集团的理解同意,向该集团发出了协助划扣通知书要求南京希尔顿大酒店对每个月的经营收入在扣除维持正常经营的费用后,剩余款直接划出,用于分期归还执行款。此举不但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使该酒店照旧正常经营。(杨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