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尔顿”边营业边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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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9:47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日前,记者获悉赫赫有名的五星级大酒店———南京希尔顿国际大酒店在维持日常经营的同时,尚须偿还上千万元的巨额债务。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南京希尔顿酒店在建造过程中,欠下了银行、材料供应商等大笔款项,如今这些欠款纷纷到期,各方债权人均向法院提起诉讼。南京中院的执行法官针对处于特殊时期的“希尔顿”采取人性化执法,在取得债权人谅解的前提下,通过分批偿还债务的方式,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也使得“希尔顿”照旧正常经营。
据了解,国际大酒店公司由中国中旅(集团)公司以及两家分属江苏省和香港的旅游公司于1993年12月22日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97年12月1日酒店试营业,同时国际大酒店公司与希尔顿国际酒店管理公司(下称希尔顿)签定协议,酒店名为南京希尔顿国际大酒店,酒店财产由希尔顿公司经营管理。 从1997年底起,5家江苏的公司、1家福建的公司、1家顺德公司以及1家香港的公司向南京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际大酒店公司的到期欠款。执行法官按照先后顺序,通过划拨的方式,给3家债权人清偿完毕400多万元的债权。 然而到2002年10月,当法官再按老办法,到银行划拨国际大酒店公司存款时却发现,该公司账上已无足够的可执行款。南京市中院执行局的法官通过协商,并征得申请执行人和希尔顿国际集团的理解同意,向该集团发出了协助划扣通知书。该通知书要求南京希尔顿大酒店对每个月的经营收入,在扣除维持正常经营的费用后,剩余款直接划出,用于分期归还执行款。此举不但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使该酒店照旧正常经营。 作者:记者 宗一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