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想辞职 身份证被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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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0:34 重庆商报 | |||||||||
本报热线68595555报道(记者秦健实习生袁秦)“进厂时因为没交押金,将身份证交给老板保管,现想辞职,老板竟扣下身份证不让走!”昨日,市民蔡先生向记者反映。 蔡说,5月18日,他应聘到大渡口志意机电有限公司当车工。按厂方规定,进厂要交纳100元押金。当时因为没钱,他就将身份证押在老板那里。6月8日,他向老板书面申请辞职,遭到拒绝后就一直干到现在。8月2日,厂里发了6月份的工资后,他再次提出辞职,但老板
大渡口区劳动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此举违规。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押金。且用人单位用工,要劳动者愿意,厂方不能扣押任何证件。蔡先生可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他们调查核实后,会对厂方进行查处。(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