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红杏出墙“人间蒸发” 丈夫无奈起诉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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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2:30 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 都安瑶族自治县拉烈乡的一对夫妻,妻子红杏出墙后选择了“人间蒸发”,丈夫无奈只好上诉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 2004年8月,都安县法院对此离婚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2000年5月,都安拉烈乡某村的韦与百旺乡的潘认识,同年11月登记结婚。2002年7月,韦到南宁办事,潘在家耐不住寂寞,红杏出墙,与他人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不料被村民们发现,自感羞愧的
韦只好向都安县法院递交诉讼状,要求离婚,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黄敏 梁汉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