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安追小贩 遇车祸一死两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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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01:35 新京报 | |||||||||
交通部门认定三人承担主要责任,车主未露面 本报讯 (记者林文龙) 昨天,陈孔健到法院咨询起诉事宜。陈孔健称,5月14日,做保安的儿子陈志国在追卖黄色影碟的小贩横穿马路时,被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撞伤。
据陈孔健介绍,陈志国等三人是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朝阳分公司太阳宫保安队的保安员,当时正在京顺路巡查,发现有人卖黄碟就去追,卖碟的人跑过马路,他们也跟着追过去,结果被撞。 三人随即被送到煤炭总医院抢救,5月23日,其中一人死亡,陈志国则被切除了脾。 6月11日,朝阳交通支队签发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陈志国等三人步行横穿马路,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司机张某承担次要责任。 昨日,受伤保安凌帅的父亲凌铁宝告诉记者,这两个月来,连车主的面都没见着。[ 责任编辑:王亚丽 ] | |||||||||